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4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郊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批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省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为3.599km,新建20cmC30水泥混凝土路面16307㎡,20cm 4.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462m㎡,平面交叉17处,拆除重建涵洞3道。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2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0月21日,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及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 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承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保持有效,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 ”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20 年 06 月 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 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10 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或养护工程项目。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 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参 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 2024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3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 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6日17时 00分至 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 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7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 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 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 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5.5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17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其他要求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 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xwdt/001003/******/8ee5bedc-6d5e-4926-9a4a-e************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01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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