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
- 招标编号:04-06-04H-2025-D-F-E12492
- 招标范围:
- (1)负责设计、制造一套能够满足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粤电青溪机组)的电动盘车装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的国际标准和我国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并应根据实践经验,按现场条件提供性能符合要求的设备。
- (2)负责所供盘车装置的试验、包装、运输;
- (3)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括第一台机组现场组装、调试、现场技术培训;其他三台同型号机组的安装、适配及调试;另外,因安装调试需要在检修时进行,投标人应该在收到招标人通知时进行安装调试,四台机组盘车装置的安装调试预计在1~3年内完成,投标人进场人员应接受招标人监管。
-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
-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近五年来(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使用电动机和齿轮组合形式的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邮编:517021)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公司1号行政楼111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000元。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编号:04-06-04H-2025-D-F-E12492 )。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49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曾琼华
电 话
******
技术联系人
黄昌
电 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A10楼i号
项目负责人
胡敏、吴文科、李向明、邓勇浩
项目联系人
胡敏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