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空调、通风、给排水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 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 鹿行审投资审【2022】6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采购冷却塔、风机、空调设备、水处理设备、水泵、隔油器、太阳能热水系统、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等设备1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核心产品(空调)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允许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6 00:00:00 至 2025-07-18 08: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㈠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㈢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㈣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 《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㈤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18 09:00: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服务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空调、通风、给排水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 | 0 | 无 |
招标人: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3号、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88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416号塔谈国际商贸城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王文昭/石永刚 | 联系人: 吴林杰 |
电话: 0311-****** | 电话: ****** |
传真: 0311-****** | 传真: 031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